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2〕435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已完成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程序,对“智慧电网数字协同技术”等48家联合实验室予以认定(名单见附件1),对“建筑数字孪生”等47家联合实验室纳入培育名单(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将我省更多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对依托同一单位组建的方向领域存在交叉的3家原有省重点实验室与新建联合实验室予以优化整合,(二)纳入培育名单的47家联合实验室要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夯实共建基础、完善条件保障,争取在下一轮布局建设中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纳入培育名单的联合实验室加强指导、重点培育,(三)认定的48家联合实验室使用实验室主任账号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盖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电话:0551-65370363省科技厅网络支持电话:0551-62654951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附件:1.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docx2.首批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docx3.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