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及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关于开展2022年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自然资财务函〔2023〕118号)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示,联系人:雷建涛联系电话:0791-86717120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4月19日附件:江西省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