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受理2022年度(第一批)相关补贴业务申请,经我局审核,共有11个单位符合相关补贴发放条件,现将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二、公示内容1、宝安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序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发放补贴(元)1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9144030058919362515000002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693950518U5000002、宝安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经费配套资助序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发放补贴(元)1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91440300763466749Q500002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440300692529035H500003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914403005891936251500004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12440300MB2D1255X83500005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693950518U500003、宝安区出国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序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发放金额(元)1深圳市九枫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F79WR7W360282光芯薄膜(深圳)有限公司91440300MA5FCU7NXF5000003深圳企云方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FHBJQ6U2920004深圳纳弘熠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ERLLG8H2500005灵矽微电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91440300MA5F5TUY5H1500006深圳志晟天成科技有限公司91440300MA5F9MCK9814277三、投诉监督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我局补贴受理、审核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53室,投诉电话:29999733),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