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栖霞区2021年水稻生态补偿资金拟使用情况的公示根据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区级水稻生态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宁栖农字〔2021〕146号)文件要求,经与财政局商议、区农业农村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2021年栖霞区水稻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现将栖霞区2021年水稻生态补偿资金拟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3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85561213附件:2021年度水稻生态补偿资金拟使用情况分配表栖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