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电话:028-86702879邮箱地址:348697208@qq.com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3月7日附件:四川省艺术系列彩灯艺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省彩灯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艺术专业领域工作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彩灯艺术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第四条彩灯艺术专业下设3个子专业:彩灯设计与策划、彩灯制作、彩灯管理与研究,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四级彩灯艺术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彩灯艺术工作满3年,(四)一级彩灯艺术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和实践经验,能胜任一般彩灯艺术专业工作要求,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参与完成5件中型灯组、2件大型灯组作品的设计制作,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参与完成5件大型灯组、2件超大型灯组作品的设计制作,6.取得副高级职称级以来,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第八条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第九条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四)“主研人员”是指在完成研究课题、业务项目中排名前三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