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办畜发〔2022〕74号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鼓励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1〕562号)要求,根据沈阳海关技术中心、辽宁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经县、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查验合格,省厅批准沈阳海关技术中心、辽宁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可受委托开展产地检疫、免疫抗体监测、疫病净化等工作相关的疫病检测(具体检测参数见附件),附件:辽宁省第一批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名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3月3日(主动公开)附件辽宁省第一批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名单序号名称检测参数备注1沈阳海关技术中心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禽流感病毒核酸、新城疫病毒核酸、狂犬病病毒抗体、犬瘟热病毒核酸、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核酸、犬细小病毒核酸检测参数随相关认可范围变动而联动调整2辽宁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非洲猪瘟抗体、禽流感抗体、新城疫抗体、禽流感病毒核酸、猪伪狂犬病病毒核酸、猪伪狂犬病病毒抗体、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核酸、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抗体、猪瘟病毒核酸、猪瘟病毒抗体、口蹄疫病毒抗体、口蹄疫病毒核酸、小反刍兽疫病毒核酸、小反刍兽疫病毒抗体、犬瘟热病毒核酸、犬细小病毒核酸、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核酸、狂犬病病毒抗体、布鲁氏菌抗体检测参数随相关认可范围变动而联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