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海跨海通道管理中心拟申请变更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用海权属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项目位置:珠海市和江门市之间的黄茅海水道附近海域拟变更海域使用权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用海概况:用海类型为路桥用海,用海面积147.8611公顷,用海方式包括跨海桥梁、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和其他开放式用海,跨海桥梁的用海期限至2070年5月20日,透水构筑物、港池和其他开放式用海的用海期限至2024年5月20日等用海内容不变,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