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33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全县四个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形成《整合优化方案》逐级上报,经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专班审查,下发了我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矢量数据,我县据此编制了《营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1日联系单位: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17-8212966联系人:廖茂蓿,电话:13547899837附件:营山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营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