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现公示拟终止项目(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市科技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异议受理电话:83124192、83124092,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业务咨询电话:83124192、83124092,附件:1.市科技资源库项目拟终止项目公示.pdf2.复核申请表.doc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