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常态化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榕工信装备〔2022〕18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企业,建立常态化目录申报工作机制,我局常态化受理申报,企业可随时向我局申报,二、《指导目录》征集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中关于首台(套)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产品售价、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已在上年度新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对具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新增列入《指导目录》: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或不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等的项目,从《指导目录》中删除对已认定为首台(套)装备的同系列项目,若无重大技术突破原则上不再列入:对相比原目录具有更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予以迭代更新:对与原目录为同类装备的项目,按要求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3),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何陈念、洪亮联系电话:0591-28927875电子邮箱:clqgxj_tp@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