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曲江区财政局作为区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或其他部门机构代表区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资人或其授权管理人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并依法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七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区政府对国有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九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十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第十四条经理层是国有企业的执行机构,第十五条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第六章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第二十四条区级国有资本收益是区政府及其他机构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或国有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第七章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国有企业投资主要包括下列投资活动:(一)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第二十九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对国有企业投融资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