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苏园管〔2022〕5号园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苏相合作区: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措施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对经认定的零售、餐饮企业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对经认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开展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各功能区)二、加大用工服务保障,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人社局、各功能区)三、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面向受疫情影响的服务业企业扩大授信规模,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增长促发展,(责任单位:规建委、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海关、各功能区)五、实施租金减免措施,(责任单位:宣传和统战部、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各功能区)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旅游企业可缓缴不超过1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人社局、税务局、经发委、科创委、公积金中心、各功能区)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抄送:人大工委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