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文峰乡等2个乡镇乔庄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迎宾大道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乔庄村、戴庄村、李楼村、张集村、齐礼村和孟寨镇澧河村、周柴村,其中:1、拟征收乔庄村集体耕地0.2080公顷、林地0.30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24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0256公顷,2、拟征收戴庄村集体耕地0.1126公顷、林地0.44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22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1473公顷,3、拟征收李楼村集体耕地0.0007公顷、林地0.0473公顷,4、拟征收张集村集体耕地0.5883公顷、林地0.07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80公顷、未利用地0.0107公顷,5、拟征收齐礼村集体耕地0.1879公顷、林地0.003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067公顷,6、拟征收澧河村集体耕地0.0470公顷,7、拟征收周柴村集体耕地0.0731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单位:公顷、万元被征地单位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数额青苗费备注文峰乡乔庄村0.537765.2535.08490.3744文峰乡戴庄村0.704965.2545.99470.2027文峰乡李楼村0.048076.53.67200.0013文峰乡张集村0.67715738.59471.0589文峰乡齐礼村0.198765.2512.96520.3382孟寨镇澧河村0.0470572.67900.0846孟寨镇周柴村0.0731574.16670.1316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货币安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十日内,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