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承保期限内新增的中央政策性农业险种,以及承保期限内新增的省级财政补贴农业险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承保机构遴选结果、中标排序和服务能力,各中标承保机构在承保乡镇内均要开展省级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根据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日常管理,各中标承保机构要积极稳妥做好承保对象投保业务的衔接工作,非中标的承保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再开展省级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做好业务衔接工作,各中标承保机构每月3日前将截至上月末县域承保情况(详见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承保机构提出的保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选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1〕21号)规定给予创新保护期,配备与承保规模相匹配的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工作车辆,重点对农业保险覆盖面、保费收入、资金使用、工作措施、服务能力管理等方面开展考评,附件:尤溪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情况汇总表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