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发改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方案》(景发改〔2021〕13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第二轮分配方案的通知》(景发改〔2021〕3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主管部门初审,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联评联审,现将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232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5号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汇总表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月7日公示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