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现就深化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从事文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2.实行体现文博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将文博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2.畅通文博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按照技术技能人才贯通条件、符合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可参加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文博专业人员通过评价取得北京市职称证书,严格按照《北京市文博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北京市文物局负责文博专业人员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相关评审服务机构负责落实职称改革政策、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敏感性,引导文博专业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附件:北京市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