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2〕132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粤农农规〔2022〕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的要求,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复审,确定2022年广东省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75个、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93个,现予公布,请各地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发挥产能调控基地作用,促进我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附件:1.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2.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2月28日相关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的通知(附件1-2).docx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