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宜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2年2月24日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宜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财经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经委员会认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向好,新能源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挺进全省前列,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我市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高、结构不优等问题依然突出,创新活力不足,内需增长乏力,发展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二、2022年计划草案总体可行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和“十四五”规划要求,紧扣“稳好、进强、调优”的原则要求,指导思想清晰,主要目标明确,工作部署突出,具体举措有力,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宜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意见建议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为加快中心城区强起来、县市区跑起来、大宜春立起来步伐,奋力打造“六个强市”,确保全年各项计划任务完成,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着力创新驱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强攻工业不动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增强核心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新能源(锂电)产业首位度,打造国家级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和渠道,提升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能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增强行政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聚力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江西综合实力强市建设,进一步做大中心城区,扩大中心城区辐射力,推动万载、上高、宜丰、铜鼓对接融入中心城区发展,推动丰樟高奉靖融入大南昌都市圈,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优化县域经济能耗指标结构,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畅通“两山”转化通道,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物业管理、社会保障、“一老一小”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能力,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