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7〕16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厦委组〔2021〕69号)等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2023年3月份(总第34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本期共有127名新引进人才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对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1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投诉电话:0592-6051626附件:海沧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总第34期)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