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庆阳市优秀专利奖、庆阳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和庆阳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庆阳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奖和庆阳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第四条庆阳市人民政府成立庆阳市专利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庆阳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和庆阳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奖不设等次,奖项数量由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申报情况确定,(二)申报主体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单位,(五)申报专利技术在本市转化实施两年以上,第十一条申报庆阳市优秀专利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庆阳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六)专利在本市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有关材料,第十二条申报庆阳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庆阳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奖申报书,(四)专利在本市转化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有关材料,第十三条申报庆阳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庆阳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书,第十四条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有过错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庆阳市专利奖,第二十二条庆阳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和庆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在庆阳市专利奖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