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稻鹅轮作及林下养鹅试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仑农发〔2023〕62号),现收到梅山街道宁波市汇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碶街道周亚全两家农业生产主体申报林下养鹅试点补助,经审核,两家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采购鹅苗数量分别为500羽、600羽,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仑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仑农发〔2022〕385号)要求,按照20元/只予以补助,分别给予宁波市汇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周亚全1万元、1.2万元补助,现将核定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3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应(联系人:曹肖渊,联系电话:87081709),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