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2021﹞17号)、《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会审,认定乐嘉培同志符合一次性生活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序号姓名毕业院校学历申请年度就业单位拟发放金额(元)1乐嘉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科2023三明市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2000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17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大田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222150,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