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政策要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为帮助纳税人及时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我们将指引内容制作成电子书,如何获取电子书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