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为规范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市企业重点做好以下两类项目申报工作:一是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一)支持内容,企业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申报项目,2.在支持期限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75万美元,以企业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支持期内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含数字服务)发展情况、执行金额,3.2022年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附件5),二、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一)支持内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如实、准确填报支持期的技术出口金额,2.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对企业在支持期限内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且出口金额同比正增长,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美元)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出口技术概要、支持期内技术出口收汇金额,三、申报要求1.同一合同和水单只能申请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或技术出口中的一项,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2.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申请表.xls3.2022年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xls4.2022年企业技术出口贴息情况表.xls清远市商务局2023年4月11日(联系人:张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