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发放工资流水或劳务报酬凭证、职工社保缴费记录)、享受相关政策台账等,(四)创业指导,组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孵化对象免费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七)政策宣传,指导、协助孵化对象申请各类扶持资金、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维护孵化对象的合法权益,帮助孵化对象享受岗位发布、人才招聘、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为孵化对象及其新吸纳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权益维护等就业指导,四、管理要求(一)县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对符合相关政策的及时给予补贴,(四)每年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上级文件规定的退出孵化基地情形的,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五)每月不定期对各孵化基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