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区精细化办)共同推进新一批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起草、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形成《商业零售、餐饮企业首席服务质量官评价规范》(DB31-101/Z013-2023)、《非机动车管理指南》(DB31-101/Z014-2023)和《“一带一路一环”区域城市家具综合管理指南》(DB31-101/Z015-2023)报批稿,根据《黄浦区区级标准管理规范(试行)》(黄府办发〔2018〕45号)第二章第十四条(审议、批准、发布)“……区级标准审议后报区政府批准,由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与归口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定,并由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与归口部门联合发布,一、主要制定内容(一)《商业零售、餐饮企业首席服务质量官评价规范》(DB31-101/Z013-2023)(报批稿)由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技术文件提出了首席服务质量官的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和评价结果计算方法,(二)《非机动车管理指南》(DB31-101/Z014-2023)(报批稿)由区城管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技术文件提出了非机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通用规定和分类要求,(三)《“一带一路一环”区域城市家具综合管理指南》(DB31-101/Z015-2023)(报批稿)由区精细化办和广场办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技术文件提出了城市家具设施的分类方式,二、审查和审议3月10日,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对3项技术文件进行书面审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印发附件:26关于提请区政府批准《商业零售、餐饮企业首席服务质量官评价规范》等3项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请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