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首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首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工作通知如下,一、“产业大脑”榜单首批“产业大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纺织服装、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组织试点建设,二、揭榜挂帅条件(一)“产业大脑”由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管理委员会组织申报,所申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分布在同一市多县(区、市)或功能区内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产业链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联合申报,所申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分布在一个县(区、市)或功能区内的,由县(区、市)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组织申报,拥有1个以上省级工业大数据区域中心、行业中心,各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情况,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2)、参照“产业大脑”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3)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的“产业大脑”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三)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工作方案(见附件5),联系人:赵曙光电话:0531-51702617邮箱:sgxjxxhyszjjc@jn.shandong.cn附件:附件1:山东省首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榜单.pdf附件2:山东省“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docx附件3: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指标体系(试行).pdf附件4:山东省首批“产业大脑”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附件5:山东省“产业大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pdf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