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仑区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仑科协〔2021〕2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北仑区院士工作站、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北仑区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的建设单位为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企业,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也可建立北仑区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二)申请建设北仑区院士工作站(科创中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2.建设主体需与院士及其团队有实质性的项目合作,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工作站(科创中心):(1)与院士及其团队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二、申报材料(一)院士工作站申报材料1.北仑区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附件2),3.与院士(专家)合作项目介绍,4.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与院士共建工作站协议、单位与院士(专家)或院士(专家)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建站院士(专家)为外籍院士或海外院士的请提供院士证书和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等证明材料),(二)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申报材料1.北仑区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3、附件4),3.与院士(专家)合作项目介绍,4.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与院士共建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协议、单位与院士(专家)或院士(专家)团队的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建设中心院士(专家)为外籍院士或海外院士的请提供院士证书和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等证明材料),三、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北仑区院士专家服务中心,附件:1.北仑区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企业版).docx2.北仑区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表(非企业版).docx3.北仑区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申请表(企业版).docx4.北仑区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申请表(非企业版).docx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3月31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