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将对2022年度福清市住房维修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审计主要内容:2022年度福清市住房维修基金,二、审计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至5月31日,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投诉电话:0591-85222359,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福清市审计局2023年4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