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2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字【2022】148号)文件规定,2023年4月我县共有5家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补贴,需发放培训补贴650000元,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受理电话:82521727附件:2022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及花名册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4月10日附件1:合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2022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