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汶川县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汶川县非物质文化与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传承人将取消传承人的资格,马贵品、高敬强、杨林3名传承人在2021年、2022年汶川县非物质文化传承考核中,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根据相关办法和规定现取消马贵品、高敬强、杨林3名传承人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以纸质和电子方式,在公示时间内提出申述,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单位:汶川县文体旅游局文化股通讯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文体旅游局(原树人大楼D栋)联系人:文物遗产股朱贝0837-6226593附:汶川县取消非遗传承人资格公示名单汶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4月10日汶川县取消非遗传承人资格公示名单序号姓名性别所在乡镇项目名称传承人级次2021年考核等级2022年考核等级1马贵品男汶川县威州羌族碉楼营造技艺县级不称职不称职2高敬强男汶川县绵虒镇黄土泥羌碉民居建筑州级不称职不称职3杨林男汶川县灞州镇羊皮鼓舞县级不称职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