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茶政办发〔2022〕75号)文件精神,茶陵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冷链专家组对全县申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已完成建设的59家主体进行现场验收,根据专家组现场验收结果,现对已完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奖补资金的93%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茶陵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1日联系电话:0731—25222960附件:茶陵县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项目第一批拨付资金明细茶陵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