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水〔2021〕594号)和《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拟拨付我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省级补贴资金(第三批)共计306万元(明细表详见附件),按照《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配套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需在区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7日,(联系人:胡晟斌,电话:0757-87748405)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省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