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号),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3月14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联系电话:0572-239959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附件:《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4日3135191-43814-27-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