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毕业生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三)申请材料(一式二份):①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③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⑤个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四)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起一年内,持上述相关资料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验申请人员参保记录、所在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等,3、审核通过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公示,温馨提示:1、本项补贴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2、补贴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且申请须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