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一)申报范围详见附件1《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申报单位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和申报要求申报,(4)申报单位应根据本指南中规定的内容、申报要求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一致,二、申报材料(一)牵头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申报项目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佐证材料,(五)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申报书规定栏目中签章,申报书封面、承诺书、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协议及相关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书脊打印“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附件1:《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2023年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