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开展2023年西湖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决定开展西湖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职业部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详见附件),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及场地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在西湖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体要求如下:1.办公室用房: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有相应的办公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考务管理系统;2.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场地:配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规定的考核设备,可以满足50人同时考核考试的需要,有相应视频监控设备,并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3.检测场地、设备:具备与专项能力考核职业相匹配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工(量)具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三)申报单位在拟开展考核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范围领域应具有广泛影响力,区域范围内同一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核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家,新报机构申报考核项目数量首次不超过3个,可在西湖区人社部门指导下作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场地,四、申报遴选流程(一)报名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包括:1.《西湖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申报表》,(二)受理审核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三)遴选评估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和技术评估,择优确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四)网上公示遴选出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及其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信息,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月廷、许耀丹电话:0571-89510721、89510725附件: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遴选目录.doc附件2西湖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