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申报条件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各市、县(区)科技局对照《认定管理办法》,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企业,按要求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审批认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窗口申报,各申报企业在线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各市、县(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完善且符合申报要求,为了解核实企业发展和申报材料情况,(四)提交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核的企业,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五、联系方式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孙建白青联系电话:0951-50211832070006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荀晓赟联系电话:0951-5021855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313室邮箱:nxsclxmb@163.com附件: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