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工〔2022〕11号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肇庆新区财金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37号),现将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尽快将专项资金落实至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1.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资金明细表2.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资金明细表3.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向)资金明细表4.资金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2年3月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资金明细表.doc2.附件:2.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电子信息方向)资金明细表.doc3.附件:3.肇庆市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向)资金明细表.doc4.附件4: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