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用海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6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湖区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用海类型用海面积(公顷)用海位置用海方式拟用海期限嘉兴港区海塘安澜工程(乍浦港三期至山湾段海塘)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18.4441嘉兴港区乍浦一期~三期海堤向海侧非透水构筑物40年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4月6日嘉兴港区海塘安澜工程(乍浦港三期至山湾段海塘)宗海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