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舟山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支出责任,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情见附件),有关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发改委社会发展与改革处,信函: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316021联系人:桂姣英,2280553,附件: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舟山市发改委2022年3月3日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