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省科技厅对《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1月15日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第三条基地依托外专引智工作基础、科研实力、人才服务能力较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建设,制定了基地建设3年规划且有明确的年度考核指标和周期建设目标,具备专业化外专引智服务工作队伍、设施设备和稳定的经费保障能力,(四)有3年及以上开展国(境)外人才服务的经历,成功推荐我省企事业单位全职(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不少于3年)聘用国(境)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A类)2人以上或成功推荐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开展项目合作2项以上,依申请可直接备案为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第五章管理支持第十四条基地建设有效期3年,围绕备案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准备绩效报告等材料,示范类基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机制创新、国(境)外人才集聚及作用发挥、创新成果培育及推广等,服务类基地命名为“四川省引才引智服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