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企业: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3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重综〔2023〕116号),今年4月、8月分两次开展增补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必须符合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二、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报送,申报的项目须经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同意,三、申报时间第一批增补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8日,第二批增补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8日,并报送书面申请报告:(一)系统申报: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尚未获取账号、密码的单位可通过填报《增补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信息收集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表》《**项目投资情况表》(附件2、3、4),将电子表报送相应发改部门,(二)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作为申请报告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附件:1.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2.增补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信息收集表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表4.**项目投资情况表5.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