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政〔2023〕7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精神,现将《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对行使的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接,市直相关部门要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监管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定期复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赋权清单的通知》(铜政〔2020〕51号)即行废止,附件: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铜陵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清单(2023年版)序号原实施部门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子项原实施层级赋权形式备注1发展改革部门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市、县下放2发展改革部门其他权力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市、县下放3发展改革部门其他权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市、县下放除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外4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5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6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7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8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9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10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11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序号原实施部门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子项原实施层级赋权形式备注12发展改革部门行政处罚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市、县下放赋予行政检查权13科技部门行政确认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园区、企业等认定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省下放赋予受理初审权14科技部门其他权力科技成果登记省、市下放15科技部门公共服务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市下放16发展改革部门或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职责分工)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县下放17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其他权力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省、市、县下放1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省、市、县下放限于开发区辖区内企业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他权力集体合同审查市、县下放20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下放21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市、县下放《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项目除外22生态环境部门其他权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市、县下放开发区将备案情况同步告知属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23生态环境部门其他权力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市、县下放开发区将备案情况同步告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2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省、市、县下放限于工业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序号原实施部门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子项原实施层级赋权形式备注25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市、县下放2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共服务拟上市(挂牌)住房城乡建设企业无违反资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证明省下放27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共服务拟上市(挂牌)企业无违反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证明省下放28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市、县下放29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市下放30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市、县下放31应急管理部门其他权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县下放32应急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拟上市(挂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情况证明出具省下放3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县委托3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省、市、县委托35*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许可临时用地审批市、县委托36*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市、县委托37*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省、市、县委托38*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其他权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市、县委托39*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其他权力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县委托40*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序号原实施部门事项类型事项名称子项原实施层级赋权形式备注45*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6*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7*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8*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转让房地产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49*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转让房地产时未经批准,但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50*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5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5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5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5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处罚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行政处罚市、县委托带*事项为铜陵特色赋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