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现将《青岛自贸片区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培育措施》印发给你们,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2023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青岛自贸片区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培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培育范围2023年1月1日起,在青岛自贸片区范围内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创业包”,(牵头单位:区审批管理部)2.提供免费注册地址,为适用商务秘书托管服务的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托管注册地址,(牵头单位:区审批管理部)3.中小微企业培育专项扶持,设立2023年度在自贸片区新注册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社会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经认定后可与其所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共享上述补贴,其中社会中介机构不超过上述补贴的20%,(牵头单位:区财政金融部)三、其他事项1.入驻企业及中介机构以在“青岛自贸片区数字招商云平台企业备案系统”备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