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4号)文件中〈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对遴选出来的实训基地由市委人才办、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妇联、乡村振兴局联合授牌“邵武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把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邵武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认定与服务,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培训方案制定、机构遴选、组织实施、过程监管、质量评价、指导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培训补助标准确定、督查资金使用、与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对本辖区内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摸底,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培训期限为1-5天(不含5天),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组织与监督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跟踪服务、第三方审计以及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资金不高于总资金的20%,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培训工作和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督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