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为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我局公开征集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市内外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会计服务机构专业人员,2.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理论与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愿意参加评审、评估、考察等相关工作,4.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服务我市知识产权事业,三、征集材料要求本次征集采用个人自荐或工作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自荐人员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报名表》(见附件),由工作单位对报名人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附件1: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报名表.docx附件2:扬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docx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