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宣传一批优秀非遗工坊,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在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31日附件:四川省优秀非遗工坊评选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优秀非遗工坊评选活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非遗工坊,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在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每年从全省范围内各类非遗工坊中评选一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示范性强的优秀非遗工坊,经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非遗工坊,带动当地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行政部门对本地非遗工坊进行初步考察后,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由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连续3年对优秀非遗工坊组织考核评估,各级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优秀非遗工坊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