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墩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村、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就加强我镇2023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非洲猪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较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抓实抓好防控措施(一)做好基础免疫工作,要及时启动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工作,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当地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工作,各村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动物疫情报告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等要求,规范动物疫情、监测阳性等重要防控信息报告工作,一旦发现动物疫情苗头或监测阳性动物,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本级强制免疫疫苗、诊断试剂、消毒剂、消毒器械、扑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