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根据《鄞州区企业研发投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22年度企业有研发投入并填报《“四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2、2022年度企业首次建立研发投入独立核算制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3、已建立研发投入独立核算制度的企业,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填报《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研发投入经费在3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50%以上的、或者研发投入经费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35%以上的、或者研发投入经费在5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25%以上的、或者研发投入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15%以上的,二、申报程序1、企业注册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tbrain.kjj.ningbo.gov.cn/yzprogram),在线填写申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后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自行留存备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楼磊磊联系电话:89295716QQ交流群:94927763或596695218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31日。